“四化同步”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永泽 石强     发布时间:2023-01-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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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四化同步”为抓手,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一、线索管理精细化,夯实审查调查基础

一是拓宽发现渠道,织密问题线索“收集网”。强化信访检举举报平台管理,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平台建设,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接收信访反映。及时归集上级交办、巡察反馈、监督检查、派驻监督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部门的联系,落实与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深挖倒查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化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针对性设置信访举报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邮箱,扩展信访举报类线索收集渠道。

二是完善工作台账,掌好线索管理“方向舵”。严格落实案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问题线索基本要求,建立完善了问题线索处置、未结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超期未结问题线索和案件督办3本台账。问题线索处置台账,集中管理各渠道各类问题线索,全面掌握总体情况;未结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台账,动态管理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和立案未结的案件,及时掌握办理进度;超期未结问题线索和案件督办台账,按照重点了解、重点关注、重点督办三类予以精准研判,推动遗留问题线索全部清零。通过建好管好用好“三本台账”,确保问题线索“一个口进一个口出”,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三是审慎“三种类型”,用好精准处置“点穴针”。认真落实问题线索分办会议制度,按照涉嫌重大违纪违法、一般违纪违法、普通违纪问题三种类型进行分类分办处置。线索具体、价值高、可查性强,初步判断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实行“指定式”派单,抽选业务骨干建立专班攻坚办案;涉嫌一般性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初步研判适用“第一、二种形态”,按照“谁联系谁负责”原则,由负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问题线索笼统、可信度不高、可查性不强的普通违纪问题,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摸排”或“谈话函询”方式办理。

二、案件查办深细化,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意识,加大对本级管理干部的查处力度。紧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环保、水利等关涉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部门,以及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的关键岗位,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是提高初核工作精度。在充分做好梳理、分析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分清层次,找准“突破口”,形成清晰、完整的核查思路。建立问题线索集体会商、结果评估制度机制,在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体会商研判方面,结合被反映人历史信访举报、个人口碑、一贯表现,以及所在单位政治生态,采取看来源、看内容、看身份、看动机、看关联,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研判,精准提出处置意见。在严格问题线索处置结果评估方面,经初核不予立案的,通过常委会专题会议对核查内容的全面性、证据材料的充分性、证据调取的规范性和处理意见的准确性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退回重新核实。

三是拓展协同作战深度。建立“室组地”联动办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分工范围,机关2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11个乡镇、7个便民服务中心,有效解决了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办案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联合办案、“一案一联动”,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发挥指导作用,负责定向把关、统筹协调,对案件查办统一指导、办案资源统一调配、案件质量统一评估、办案安全统一把关的“四个一”模式,有效提升了联合办案质效。

四是把准定性量纪尺度。审理部门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对同一系统、同一案件、同类问题涉及不同人员的处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定性不准、畸轻畸重。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的案件,坚决退回补充调查;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坚决不予移送起诉,切实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三、措施使用规范化,严守办案安全底线

一是树牢办案安全意识。坚持集中学习和日常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以及安全文明办案有关要求等内容,印发《办案安全资料汇编》,开展线上线下安全业务培训、安全业务知识测试,不断深化“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使命的底线和生命线”的认识,将安全意识贯穿于审查调查办案全过程。

二是规范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全省县(区)纪委监委工作规范运行指引》有关要求,出台了《府谷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安全工作的实施细则》,细化了提升办案安全能力、严格安全首课制度、严格措施审批制度等8项措施。按照最新要求,完善了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和谈话、询问、讯问等15项审查调查措施操作规程,更新完善相关文书模板7套,统一规范表卡记录10项,并严格对照执行。强化对“走读式”谈话的安全管控,最大限度降低“走读式”谈话风险。

三是规范使用场所设施。按照基础实施标准化的要求,全县建成谈话室34个(委机关6个、乡镇28个),配备了全套办案设施设备,实现监控设备“全覆盖”、急救药物“齐配备”。高度重视办案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定期消杀、体温检测、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有效保障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乡镇“谈话室”及办案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覆盖检查指导镇(便民服务中心)“三化建设”情况2轮次,督促整改问题50余条。

四是压实安全办案责任。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审查调查办案氛围,做到安全工作责任随时监督、随时提醒、随时跟进,始终树立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

四、队伍建设专业化,增强干部办案能力

一是强化能力提升。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落实抓好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持续深化全员轮训、以案代训、以考促学、以老带新、跟班锻炼、定期轮岗等措施,全方位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2022年以来,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业务培训215人次,举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测试5期、550人次,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内控管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打铁还需自身硬,认真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明确提出府谷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不要”,亮明底线、划出红线,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自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强化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经常性、多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醒纪检监察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依规执纪、依法执法。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全县“转作风、树形象、优环境、促发展”专题年活动,广泛开展“双述”“双亮”“双戴双亮”“四比四争当”等活动,“勤快严实精细廉”蔚然成风。

三是强化激励措施。树牢以实干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强化激励措施,先后推荐提拔、内部调整干部22人次,将4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激励干部争先奋进、踔厉奋发、笃行实干。(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