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查 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磊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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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近日,府谷县纪委监委政务监察投诉中心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卫健局、交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六个政务服务分中心等27个部门单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本次专项督查从8月8日开始,8月17日结束。重点围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府谷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府谷县“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营商环境涉及的改革举措、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总结情况以及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擅自脱岗;在工作中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态度蛮横、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在办理事项时“吃、拿、卡、要”;在岗期间未按要求亮明岗位身份和工作职责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及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及时向督查对象反馈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同时,督查组将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回访。(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