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你单位干部还存在旷工、旷会和来迟走慢的现象,日常工作也做得不细不实,给你单位干部管理和日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请你针对此问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加强对单位的作风建设……”近日,府谷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晓东在督导检查驻在部门时对主要负责人这样说。这是府谷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近日,该组按照日常监督清单,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巩固和深化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和“双述”“双亮”工作推进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发现府谷县人民法院存在问题11条,现场交办5条,下达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6条;发现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存在问题9条,现场交办3条,下达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6条。要求上述单位在收到督查反馈问题后,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另外,该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对上述单位在1-3月份旷工、旷会的13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迟到的23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遵规守纪,认真工作,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我们通过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让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年度监督清单,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规范监督措施,做实日常监督,主动作为、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发挥好‘派’与‘驻’、‘探头’与‘哨兵’的作用,形成监督执纪执法‘共治格局’。”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