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5日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牵头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导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联防联控办等单位42名干部,划分8个工作小组和1个综合联络组,深入全县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所辖村、社区,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重点行业部门,各入境卡口、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采样点等重点部位,以及城乡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和经营场所,全面开展巡回督查督导。
疫情防控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查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机动巡回督查、不打招呼检查、实地走访核查和现场反馈、交办督办、跟踪整改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城乡社区村组一线疫情防控、入境卡口和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矿企业和经营场所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六大方面工作情况。通过督查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夯实防疫责任,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清除隐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全面覆盖、严防严控的工作格局。
疫情防控督查督导组先后梳理6方面48条工作要点,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疫情防控政策每日推送学习机制,第一时间掌握新精神新要求;实行督查督导每日研判调度和组长碰头会商制度,理清工作重点,优化督导措施;实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分级分类、闭环反馈、整改落实和“回头看”机制,及时督促立行立改,紧盯不放解决问题;实行督查督导每日报告制度,当晚形成工作报告,第一时间报送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月1日,已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重点部门单位、疫情防控一线片区和重点部位完成两轮以上巡回督查督导,累计发现问题187个,反馈立行立改131个、交办督办整改56个。对督查督导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对带有普遍性和较为突出的问题,提级交办督办行业部门或属地党政机关督促整改;对突出问题下单跟踪督办整改,涉及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机制;对合理化的工作建议书面报告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第一督查督导组深入疫情联防联控各专项工作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能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商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等牵头单位和重点行业部门,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18个,提出工作建议20条。
第二督查督导组深入富昌路、府兴路、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及所辖社区、村和片区网格,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30个,提出工作建议25条。
第三督查督导组深入庙沟门镇、木瓜镇、哈镇、古城镇、黄甫镇、清水镇、墙头农业园区、麻镇便民服务中心、海则庙便民服务中心和所辖村(社区),以及辖区内工矿企业、学校、卫生院(室)、养老服务场所等处,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44个,提出工作建议44条。
第四督查督导组深入三道沟镇、老高川镇、大昌汗镇、孤山镇、新民镇、田家寨镇、武家庄镇、碛塄农业园区和所辖村(社区),以及辖区内工矿企业、学校、卫生院(室)、养老服务场所等处,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27个,提出工作建议17条。
第五督查督导组深入府谷火车站、县汽车站,沧榆高速府谷南出口卡口、沧榆高速石马川卡口、沧榆高速新民万墩卡口、府保黄河一桥卡口、府保黄河二桥卡口、府保黄河花莲大桥卡口、墙头卡口、庙沟门沙梁卡口、哈镇卡口、古城镇古城卡口、古城五道河卡口、大昌汗谊丰卡口、大昌汗张三沟卡口等主要入境卡口,以及县城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行业领域,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15个,提出工作建议20条。
第六督查督导组深入县城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影院剧院、娱乐场所、体育场馆、药店诊所、养老服务机构等经营场所,以及城区粮油、蔬菜、肉食品储备和商品供应等领域,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29个,提出工作建议24条。
第七督查督导组深入府谷镇及所辖村(社区)和片区网格,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以及城区学校、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24个,提出工作建议14条。(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