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广泛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冲锋在前、敢挑重担,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哨兵”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运用“督导式”监督。指导5个被监督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对被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廉洁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推动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全面推进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运用“点穴式”监督。聚焦关键人、关键时、关键事,直击问题“痛点”。紧盯关键人群,梳理被监督单位的权力清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被监督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确定单位、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突出关键岗位,盯紧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加强制约监督,促进公开透明、廉洁用权;紧盯关键节点,突出重要节日,通过下发通知、短信提示等方式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发送给所监督单位,要求其组织学习,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提醒;紧盯关键区域,对被监督单位的财务管理、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区域及其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三、运用“参与式”监督。全方位立体式综合研判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积极主动介入,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及时纠偏纠错,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今年以来,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会议56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8次,参与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6项,及时提出纠偏建议8条,处置问题线索6件。让监督力量无处不在,让违纪违法问题无处遁形。
四、运用“报备式”监督。被监督单位的文件、会议纪要等重大事项等均需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处理好“不参与驻在部门具体业务”与“融入驻在部门,在业务中发现问题,并加强监督”之间的关系,实时动态监督被监督单位的履职履责情况,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运用“检查式”监督。结合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实际,对反映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深入发现问题,精准掌握线索;对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结合被监督单位的特点进行细化和深化,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由县纪委监委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今年以来,专项治理领域向县纪委报告问题线索5条。
六、运用“调研式”监督。深入5个被监督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征求干部群众意见、深入基层一线等方式,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和线索处置。今年以来,开展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项整治乱收费工作和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处置问题线索23件。批评教育7人,谈话提醒4人、诫勉谈话3人、立案审查调查13人。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对于我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而言同样承担着这项神圣的使命。我们时刻不忘肩负的神圣职责,要敢抓敢管、迎难而上,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做好党的忠诚卫士”该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说。(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