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多维度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国栋 姬建伟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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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实施条例》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认真研读,深刻掌握其中要义和精髓,并能不断指导工作实践。”近日,府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全体干部学习大会上说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的集中体现,自《条例》出台后,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过硬本领的一项紧迫任务,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走深走实走心,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以上率下带头学,营造学习氛围。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垂先示范带头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思践悟。班子成员带着分管室(组、部)负责人研讨学,深入分析研判,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室(组、部)负责人组织室内成员重点学,深入交流,学以致用,让《条例》等法律法规入心入脑。同时,组织乡镇纪检书记跟班学、深入学。通过“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形成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人人学、用心学”的浓厚氛围。

线上线下统筹学,提升学习质效。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建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学习制度。线下,及时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要求,成立学习小组,印发学习资料,人手一册,坚持自学与集中、理论与实践统筹结合,确保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邀请市纪委监委业务专家授课,对《条例》进行现场深入解读。线上,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重要作用,以“学习强国”、各级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APP和网络平台为载体,随时随地学。积极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化以案促改,不断丰富学习载体,真正让《条例》学习鲜活起来,让全体干部参与进来,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走向广处。

以考促学推进学,巩固学习成果。该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解决“四不一任性”问题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纪检监察干部明责知责履责学习资料汇编》,以“以考促学”为抓手,检验学习效果,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

结合业务深入学,强化规范履职。该县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与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学深践悟《条例》与推进纪检监察“三化”建设相结合,坚持职责法定,推进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