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监督机制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来源: 府谷县纪委监委      作者:杨哲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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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底脱贫攻坚战取得历史性胜利以来,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古城镇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1+3”监督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这一主线,抓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域的“工作作风、帮扶实效、群众满意度”三个方面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从纪律入手,促进作风转变。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查阅软件资料、考勤台账、工作日志等方式,多角度了解镇村干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干部作风整顿相关要点,排查整治镇村干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内因思想松懈、盲目乐观、消极懈怠等主观因素导致的不履责、不尽责、慢作为等现象,促进镇村干部时刻保持昂扬奋进的工作状态。

二是以实际出发,查验工作实效。将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以集体产业、民生项目和涉农政策为重点,对涉及广大群众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道路、电力、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益进行调查研究,对医疗保障、民政救助、集体资产等领域的涉访涉诉问题进行调处化解,积极排查并督促整改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实施不到位、运行监管不力等问题,着力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到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标准,充分利用在基层工作的先天优势,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关于群众满意度调查考评相关要求,采取田间地头随谈、进门入户访谈、抽样集中座谈等方式,深层次、多方位了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与群众衔接的紧密程度,以及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满意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将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确保群众受益。(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