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全县“四转四升”战略和“一县三区”目标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府谷县纪委严格内部管理,出台并印发了《府谷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目标管理责任。
该管理制度将岗位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工明确,具体分为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的个性目标任务和单位共性目标任务。根据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不同的工作目标任务,每项任务量化成分值,并制订详细的量化考核办法,根据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最终总得分和个人总得分。书记的考评按全体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计算,副书记、常委、副局长的考评以分管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计算,同奖同罚。年底,委局将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树模和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