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严把“六关”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量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王纯珺     发布时间:2014-09-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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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紧紧抓住案件质量不放松,规范程序,严把“六关”,有效提升了“乡案县审”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送审程序关。对于基层纪委报审的案件,规定所办案件在发文处理前,必须将案件材料提交县纪委严格审核把关。对于程序合法、手续齐全的,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反之,则退回基层纪委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对缺少立案程序、没有完全调查结束和缺少相关部门前置处理程序的三类案件坚决不予受理。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县纪委审理室收到基层纪委(纪检组)报送的案件材料,必须做到“六看”即:一看移交审理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要求;二看取证是否严谨,程序是否合法;三看事实是否清楚,有无疑点;四看证据是否充分,能否相互印证;五看责任是否分清,运用条规、定性是否准确;六看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对材料不全或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基层纪委(纪检组)补充调查,待材料完备后再进行审理。同时,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加强配合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确保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三是严把处分落实关。基层党委或纪委(纪检组)处分决定下发后,县纪委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的有关事项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严把案卷规范关。县纪委制作了统一的归档案卷模式,要求基层纪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做到每个案件的卷宗各个部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

五是严把考核评价关。为增强基层纪委办案主动性,县纪委将“乡案县审”工作纳入基层纪委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移审案件规范,证据、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到位的单位,考核时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未查办案件的,和所移审的案件材料不齐全或程序不到位、不合法的,重扣分,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六是严把业务培训关。县纪委通过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办案业务培训班,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纪检业务知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办案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有效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