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三项机制”促案件质量和数量提升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闫胜利 高 磊     发布时间:2014-10-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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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采取“全员办案、集中办案、协作办案”三项案件查办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案件质量和数量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件,初核63件,立案55件,结案47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53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收缴违纪资金92200元,追回公款162万元。

一是建立全员办案机制。按照《府谷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文件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的9个科室和4个纪工委均参与案件查办工作,每个科室和纪工委目标和任务是至少查办一起案件,打破以往的纪检监察室为查办案件的主阵地,形成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查办工作的新格局。

二是形成集中办案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对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排查出的重要复杂案件线索和基层纪委查处有困难、有难度的案件,县纪委监察局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力量查办,改变了以往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单兵作战、单独办案的现象,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三是完善协作办案机制。组建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牵头,组织检察院、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重要线索移送、办案优势互补和重大信息沟通等工作原则协作办案,增强办案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共移送案件线索2条,联合办案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