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三转”要求,结合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案件和农村基层腐败案件,不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4件,初核124件,立案96件,结案86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92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一是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县纪委采取明察暗访常态化,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起,处分党员干部13人,印发通报2期,有效的遏制了违反规定案件上升的势头。
二是严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县纪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委局领导干部下基层听民情、访民意,及时全面的收集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做到一个线索不遗漏,一个问题不放过。截至目前,共收集到基层突出问题案件线索11件,办结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0件,立案调查3件,处分党员干部2人。
三是严查农村基层腐败案件。县纪委在加大自办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狠抓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纪委(纪检组)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委局领导包抓机制,每名领导包抓一个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案件,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案件调度会。为充分发挥基层纪委在案件查办中的重要作用,解决基层办案人员不足问题,县纪委积极调配案件查办人员,加强基层案件查办力量,有效地推进了基层办案工作,基层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截至10月份乡镇纪委立案66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