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三转”要求为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抓好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责任,积极破解信访难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截至11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5件,初核144件,立案119件,处分人数114人,(乡科级18人、一般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收缴违纪资金11.66万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该府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府谷县《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关重要案件查办报告暂行办法》、《县纪委监察局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办法》、《乡镇纪委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纪委信访举报信息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量化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查办案件人才库。 县纪委监察局为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办案人员队伍,从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纪委(纪检组)、委局机关各室、各纪工委、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以及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查办腐败案件人才库,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了充足的人员保障。
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在府谷县纪检监察网站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廉政微博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采取定期查访、专项检查、清理线索等措施,积极挖掘和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并且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查办案件工作调度会,及时收集有价值的重要问题线索,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案件线索。
四是健全办案机制,严查腐败案件。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查办案件方式方法,实行指标核定、定期调度、案件登记、考核督办业务培训、协作办案、联合办案、提级办案八项制度,在保证案件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加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互相移送、联合办案、联席会议等四项制度,截至目前,各有关部门共移送案件线索6条,联合办案1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