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巡特警大队“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闫胜利 高 磊 白瑞江     发布时间:2014-12-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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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府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通过“四项措施”不断强化对全体民警的教育和监督,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坚持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努力实现巡特警执法履责安全和民警成长安全,为大队巡逻防控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制度、纪律保障。

二是围绕巡逻防控工作,以排查评估大队、中队、民警廉政建设为基础,以完善廉政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以创新廉政建设方式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为保障,在大队内部建立广覆盖、多层次、权责明晰、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建设机制。

三是将廉政建设理论应用于巡特警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大队领导和民警在执法、服务工作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通过定期评估、监督防范、预警控制、检查考核四个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廉政建设工作实施科学管理。

四是强化对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的重点监督防范,使大队领导由习惯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使广大民警增强廉政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民警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整改、持续转变跟进的廉政建设机制,促进巡逻防控工作和民警勤政廉政、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