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大力整治工作人员“吃空响”问题。府谷县采取四项举措,助力全县“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府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全县集中治理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编制人事部门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负责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核销(减)手续办理、“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工作;县监察局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收集举报信息,并严肃处理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办事处、社区服务 中心,各直属事企业单位,各群众团体集中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对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清查部门、单位结合本次集中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集中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