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府谷县纪委采取三项措施,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确保全县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一是严明纪律,落实廉政要求。县纪委印发《关于严明2015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访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办理和参与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二是发送廉政短信,敲响提醒钟。县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廉政短信提醒制度,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前后,县纪委宣教室定期面向全县66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重点宣传中、省、市、县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提醒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侵蚀,营造风清气正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狠刹节日期间歪风。成立了3个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组织交叉互查、部门联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办理和参与婚丧嫁娶等事宜、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八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案双查”的要求,在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