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纪委四项举措 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刘高岗 高 磊     发布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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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委局领导包抓、全员办案、委局领导靠前指挥、广辟案源四项举措,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

委局领导包抓制。实行委局领导分室包案、科室分级办案、具体承办人主办制,健全了一级抓一级、谁接案谁牵头、谁主办谁负责的案件机制。

实行全员办案制。年初,委局制定办案工作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室、各纪工委,提出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打破以往的纪检监察室为查办案件的主阵地,形成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查办工作的新格局,并将案件查办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充分调动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查办工作的积极性。

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县纪委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听取案件查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加强办案工作措施,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纪委领导坚持亲自督查,靠前指挥。

深挖案件线索,广辟案源。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的同时,注重从四个方面挖掘案件线索。一是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执法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二是从审计、财税部门检查和公、检、法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深入群众,向社会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四是从自身办案中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