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方面的管理,今年,府谷县通过制定领导权力清单、加强专项防控、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和完善防控机制等举措,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实现常态化和规范化。
制定领导权力清单。县纪委要求各部门、单位系统梳理职责权限,制定一张“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题明确、运行公开”的权力清单,同时,要求建立和完善负面清单,公开权力项目,强化流程控制,杜绝权力寻租,防止权力滥用。
加强专项防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低保、救灾救济、惠农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扶贫开发、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党务政务公开等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决策、工程招投标、规划、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通过实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执法监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等措施,堵塞制度管理漏洞。
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信息库,对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动态收集、分析、反馈和运用。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风险监督防范。三是开展评议活动,通过定期组织民主测评、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和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度设计更加体现民意。
健全和完善防控机制。定期对岗位自查报告、群众意见征集,以及从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信访举报、执法和效能监察、政风行风评议等方面获取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完善廉政风险内容和等级。及时处置廉政风险,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加强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优化权力结构,形成制约制衡机制;属于制度方面的,查漏补缺、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