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公安局“五个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高 磊 淡艳梅     发布时间:2015-05-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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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促进公安民警廉洁自律,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府谷县公安局通过开展“五个坚持”,狠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工作,全力打造公安民警新形象。

坚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要求全体民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不徇私舞弊,不做有损公安民警任何荣誉的事。

坚持权为公用,权为民用。做到依法行政,决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力,杜绝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坚决禁止侵占各种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提升自身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底线。要求民警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培养健康、高雅的生活情操。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坚持作风民主,决策科学。要求全体党员民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履行民警的权利、义务,服从党和组织决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说实话、干事实、求实效,努力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艰苦奋斗,恪尽职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拜金主义,勤俭节约,杜绝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