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健全四项办案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和数量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高磊     发布时间:2015-07-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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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通过健全四项办案机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数量。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1件。初核148件,立案98件,结案66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63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纪资金19.86万元。

一是实行委局领导案件包抓制。下发《府谷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通知》,县纪委监察局9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县15个镇、2个农业园区、3个办事处的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包抓,并确定每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包抓1个以上乡镇案件,不定期深入基层纪委(纪检组)指导案件查办工作,有效的推动了基层纪委(纪检组)案件查办工作。

二是实行全员办案制。按照《府谷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府谷县纪委监察局关于2015年查办案件指导性指标》文件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的10个科室和5个纪工委均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并对每个科室、纪工委下达案件查办数量,每个科室和纪工委至少查办三起案件,打破以往的纪检监察室为查办案件的主阵地,形成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于案件查办工作的格局。

三是协作办案机制。县纪委充分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按照重要线索移送、办案优势互补和重大信息沟通等工作原则协作办案。截至目前,各部门、单位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4条,联合办案5起。

四是集中办案机制。县纪委对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排查出的重要复杂案件线索和基层纪委查处有困难、有难度的案件,县纪委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力量查办,改变了以往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单兵作战、单独办案的现象,基层办案力量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