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深化“三转”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高磊 李志远 余旭     发布时间:2015-10-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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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化“三转”,通过深化转职能聚主业、深化转方式强监督、深化转作风建队伍三项举措,锻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的纪检监察“铁军”。

深化转职能聚主业。一是精简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廋身”转职能。县纪委厘清职责权限,树立主业意识,积极转变职能,认真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共取消和不再参与80个议事协调机构,占原有总数的89%。保留和继续参与10个,占原有总数11%。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办案力量。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对机构进行了改革,合并廉政室、执法室,撤销县纪委监察综合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室、网络信息室,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室占内设机构数量的73%,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人员达到工作人员总数的72%,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力量显著增强。

深化转方式强监督。今年,在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细化任务目标。县委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各镇、各部门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任务书》,县纪委与各派驻纪工委、基层纪委(纪检组)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任务书》,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进一步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转”以来,县纪委扎实开展以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为重点的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实行全员办案,重点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严格问责。全面推行村“三委”负责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向镇党委、纪委述职述廉制度。深化村务公开制度,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全面推行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级财务监督审查和村级财务公开公示三项制度,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行了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与县审计局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改进了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推进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和纠风监督专线制度,推行了权力清单、“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及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深化转作风建队伍。一是强化学习,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在委局机关内部印发了《关于在委局机关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将每周一定为学习日,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各项政策法规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大提升。二是健全完善内部制度,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委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机关内部26项制度。出台了《府谷县纪委监察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将岗位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工明确,机关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