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财政局“四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 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12-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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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县财政局突出“四加强”,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落实各项财政主要目标任务上,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的落实。

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利用每周一政治学习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项党纪法规,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单位负责人和党支部负责人为机关党员分别讲授了廉政党课。

加强制度落实,规范权力透明运行。全面清理本部门行政职权,梳理汇总并编制了财政部门职权目录。给各业务工作重点理清“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监督平台和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全局资金报告限时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任务及协办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专题督查。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从严控制各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三公”经费支出全面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机关事务性支出,落实机关工作接待守则和“八不让”服务承诺,严肃查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粗暴、办事推诿等损害财政整体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