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府谷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2件,处置问题线索283件,立案163件,同比增长28.3%,结案159件,同比增长31.4%,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58人(其中科级干部28人),同比增长17.9%,移送司法机关7人,收缴违纪资金575.42万元”,这是府谷纪委交出的一份2015年案件查办“成绩单”。
2015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完善办案机制三项举措,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了电话举报号码、来信举报地址,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了12388网上举报,同时实行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明察暗访等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收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二是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重要线索逐件登记、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并呈送委局主要领导批示,对批示的线索按照五种方式进行处置,适时掌握问题线索流向,全程跟踪督办,防止案件线索失管、失控、流失和有案不查现象的发生。
三是完善办案机制。一是实行全员办案制,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的10个科室和5个纪工委全部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并对每个科室、纪工委下达案件查办任务指标,每个科室和纪工委至少查办三起案件,打破以往的纪检监察室为查办案件的主阵地,形成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于案件查办工作的新格局。二是实行委局领导案件包抓制。县纪委监察局9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县15个镇、2个农业园区、3个办事处的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包抓,并确定每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包抓1个以上乡镇案件,不定期深入基层纪委(纪检组)指导案件查办工作,推动基层纪委(纪检组)案件查办工作。三是协作办案机制。县纪委充分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按照重要线索移送、办案优势互补和重大信息沟通等工作原则协作办案。去年全年各部门、单位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16条,联合办案12起。四是集中办案机制。县纪委对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排查出的重要复杂案件线索和基层纪委查处有困难、有难度的案件,县纪委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力量查办,改变了以往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单兵作战、单独办案的现象,增强基层办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