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府谷县纪委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县情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仅2015年,县纪委查处“四风”案件22件;乡镇共办理案件86件;查处“四风”案件12件;协作区查处“四风”案件1件;乡镇自办“四风”案件11件。
据了解,该县纪委将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专门召开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夯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加大曝光力度和问责力度,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2015年,因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追究领导责任8人,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4人。
县纪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党的纪律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的要求,严格把握条件,选好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规范调整了乡镇纪委书记、公检法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化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责。同时该县纪委创新党风廉政宣教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基层廉政警示教育巡回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并牢固树立“廉荣贪耻”意识;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除陋习,反四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进了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该县纪委积极开展村级财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出台《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推行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级财务审查审计、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和责任追究“四项制度”,抓住了村组财务监管的关键和要害,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了村组财务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从源头上堵塞了监管漏洞。目前,该县已有225个行政村、12个自然村建立了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共有1.69亿元村集体资金缴存入户,各项既定工作有序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