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针对“基层村官将黑手伸向双联帮扶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救济款、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这一棘手问题,积极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监管,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领导,有效监督。成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始终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一线监督势头,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对降低发放标准、截留扶贫资金,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建设;挪用扶贫资金用于项目培训学习、旅游考察和弥补单位接待费、业务费、公务费等行政经费不足;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职工补助或补贴;虚报、虚列扶贫项目,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强化宣传教育氛围,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运用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以案释法、基层巡展等方式,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的自觉性。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同时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准则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听民意、察民情”渠道。组建“纠风110小分队”,成员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快速出击,迅速调查处理。
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该县出台《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全面推行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制度。对2013年以来的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和腐败问题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翻档案、查资料、到现场等方式,查清涉及的项目类别、资金科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在全县227个行政村、12个自然村建立村级基本存款账户,目前,共有1.69亿元村集体资金存入账户,有效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
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今年,该县还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两个责任”分类硬考核之中,制定印发《府谷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单独造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停滞不前的,要约谈下级党委、纪委负责人;对袒护包庇、瞒案不报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既要通报曝光违纪案件当事人,又要通报曝光“一案双查”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去年先后通报了4起有关扶贫专项资金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切实起到“问责一个、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该县一位村委主任坦言:“这些通报曝光让我知道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中存在哪些问题,哪些事情不能做,这样就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纠正,防止触底线、踩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