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强化源头治理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王树强 刘高岗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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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纪委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行动在前,坚持从“小事”管起,从“小节”抓起,通过强化机制建设、考核问责、源头治理,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4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69人(科级干部9人),收缴违纪资金59.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人,群腐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该县纪委对涉及基层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处分人数,以及相关数据的变化趋势,单独列项统计、单独造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实行台账管理。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两个责任”、纪律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季度排名靠后或“零查处”的乡镇,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在继续巩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9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制度进行“回头看”,定期不定期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查,及时纠正偏差,查处问题。探索建立互联网+村务服务制度,以村级党组织为主体,为村民提供组织指导、委托代理、便民代办服务,依托互联网和通讯技术覆盖面广、信息及时的优势,全面公开党务、村务和财务,实现对人、权、财全方位监控和多角度防控。目前已在5个镇试点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