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通过强化机制建设、考核问责、源头治理,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4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69人(科级干部9人),收缴违纪资金59.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人,群腐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县纪委对涉及基层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处分人数,以及相关数据的变化趋势,单独列项统计、单独造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召集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及纪检监察室等科室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和转办件的督促检查,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要求各基层纪委、纪检组每月上报查处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县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有力地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县纪委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两个责任”、纪律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分值比例。对季度排名靠后或“零查处”的乡镇,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于全年“零查处”的乡镇,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袒护包庇、瞒案不报的,严肃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在继续巩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9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制度进行“回头看”,建立了动态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查,及时纠正偏差,查处问题。探索建立互联网+村务服务制度,以村级党组织为主体,为村民提供组织指导、委托代理、便民代办服务,以镇纪委为主体,为村组织、村民提供监督检查、公开公示、宣传教育、纪律审查服务,并依托互联网和通讯技术覆盖面广、信息及时的优势,全面公开党务、村务和财务,实现对人、权、财全方位监控和多角度防控。目前已在5个镇试点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