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榆林市榆阳区纪委监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办事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账目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村级干部向乡镇纪委述职评议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推行乡镇《村务公开报》、推行便民服务站代办制度、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情况等八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通过督查发现,各乡镇、办事处都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辖区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大多乡镇、办事处已经印发《村务公开报》,版式新颖,内容丰富;便民服务站代办制度已全面启动,多数乡镇、办事处都能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代办员,服务形式灵活多样;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建立台账制,接待也较为规范,费用支出在合理范围;其余各项工作均已做了具体的安排,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按期开展。
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少数乡镇党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各项工作均落实在乡镇纪委书记身上;二是个别乡镇《村务公开报》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部分乡镇便民服务站代办制机制不够健全,服务方式和流程不够明确和规范;四是极个别乡镇、办事处公务接待“廉政灶”财务管理不规范,接待支出分类不细,很难反映真实的接待情况。
针对以上督查出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存在问题的乡镇、办事处根据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做好当前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抓紧时间,夯实责任,认真落实,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