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设立乡镇监察室 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魏欣琪     发布时间:2014-08-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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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榆阳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精神,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率先在31个乡镇(办事处)设立监察室,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解决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专人不专职的问题,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完善组织设置

在全区21个乡镇、10个街道(镇)办事处设立纪(工)委、监察室,纪(工)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乡镇(办事处)纪(工)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设书记(副科级)1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副科级)1名,委员5名(其中专职委员1名)。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为同级党(工)委副职级别,其党委委员排序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

二、选优配强干部

在配备干部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基层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纪检委委员。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的人选,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提出人选,经区委同意,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考察后,报区委按程序任免。

三、突出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乡镇(办事处)中心工作,加强办案工作,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有效监督的制度。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镇、村(居)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四、健全保障机制

明确要求乡镇(办事处)纪(工)委、监察室要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和基本的交通保障。所需工作经费,由区、乡两级财政安排,列入乡镇(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继续落实好乡镇(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应享受的办案人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