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六项工作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张彭飞     发布时间:2015-01-26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2014年,榆阳区纪委结合区情实际,从主体责任落实、村干部述廉评议、经济责任审计等六项工作入手,全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责任制工作促主体责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为龙头,年初各乡镇党委书记与所辖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任务,夯实了村党支部主体责任。

述廉评议助推村干部廉洁履职。乡镇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全面开展村干部述廉评议工作,累计组织976名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了现场评议,对村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并正确履职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注力村级廉政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全面推开”的原则,有序推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区农经站负责实施,抽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对全区村干部逐一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村级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对有问题的,及时进行责任追究,没有问题的,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

《村务公开报》增添村务公开新平台。全区24个乡镇都创办了《村务公开报》,累计刊发105期,及时公开涉农政策、资金、项目、决议执行等情况1760多项,有效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委会有效监督促村级事务规范运行。通过有效的培训与多年的实践,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水平逐步提高。同时,提高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监督委员会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区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全年累计监督事项6250件,否决不合理开支60.8万元。

“三资”实行规范管理防止群众利益受损。按照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不变,使用权与监督权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台帐,及时据实登记,实行统一管理,全区488个村集体共清产核资36.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