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四措并举建立抓早抓小机制

来源: 榆阳区纪委      作者:魏欣淇     发布时间:2015-0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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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纪委在坚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注重抓早抓小,及时排查纠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一是围绕廉政教育抓早抓小。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对新提任和新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教育,组织开展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规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在区委党校各类培训班中提高廉政教育授课比重,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知应会等基本知识能力培训。了解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二是围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布纪律要求、廉政手机报提醒、专项督查等方式,不断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对群众举报的相关信访反映,当日受理、立即核实、及时制止,将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务用车等出台配套实施办法,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以及如何规范作为,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制度执行,促进勤政廉政。针对办信查案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纠突出问题,推动各单位纠错守规。

三是围绕信访举报抓早抓小。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主渠道作用,早掌握情况、早发现问题、早分析研判、早分类处置。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制作宣传单、网站公开等方式,集中公开信访举报电话以及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流程等信息,引导群众有效举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对被反映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纠正错误。

四是围绕查办案件抓早抓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官不大”、“钱不多”、“事不大”的小案,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去年以来,区纪委重点查处了“三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建立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和协作协查机制,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