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论述,榆阳区根据区情实际,迅速制定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项重点工作,把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村组。
一是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村一级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村党组制订出责任清单,理清职责。同时,乡镇纪委加大考核力度,每年对照责任清单,对各村落实主任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严防“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现象的发生。
二是开展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评议制度。把述廉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要求村干部围绕“农村政策中有无违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述廉。对评议不合格的,由乡镇纪委直接对其进行约谈,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三是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监督委会员制度,划清村民监督委员职责,强调村民监督委员要抓住当前农村重点工作开展工作。
四是推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在全区24个乡镇、办事处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代办员的权限、责任和义务,并将代办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代办事项、代办流程制作成"村级便民服务明白卡"和通过《村务公开报》全面公开,发放到村民家中,方便咨询与受理。
五是推行《村(居)务公开报》。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本着“让群众明白,给干部清白”的宗旨,创新工作举措,抓住重点,将精准扶贫、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使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内容作为必须公开的事项。
六是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对票据不规范、公开不及时、手续不完善等一般性问题,责令及时纠正、迅速整改;对村干部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线索,由区纪委成立专门调查组核实后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是强化农村集体资金三资管理。严格按照区上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管职能,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三资”管理和处置流程,确保群众对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八是深入开展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实行常委包抓乡镇制度,要求对乡镇、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促,要求每个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打造村一级廉政教育室,深化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
九是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委局包抓乡镇指导制,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重复信访举报问题,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问题查处不及时、走过场、应付了事、敷衍塞责、进展缓慢、“零查处”或受到上级党委、纪委通报批评的,一律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到位或推动不力的,要坚决进行问责,该调离的调离,该处分的处分,确保不出现“零查处”乡镇。
十是规范村组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村组财务管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规范村小组财务管理,推广组财乡管村监管的财务运行模式,确保村民小组资金规范运行,有效预防村民小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