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中央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榆阳区纪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从加强线索管理、加大查处力度、注重源头治理三个方面入手,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线索管理。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单独造册、台账管理,定期梳理,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及时下转到乡镇(办事处)纪(工)委,并按照委局领导包抓分工,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报告”的挂牌督办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按时办结。对媒体曝光、群体访、越级访等群众反响强烈、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直接审查,快查快结,做到了处置迅速、执纪严明。
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要求各乡镇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至少占到乡镇案件的40%,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同时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截至6月底,全区共查处此类案件47件,党政纪处分57人,全部公开通报曝光。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注重源头治理。在芹河镇、马合镇加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组财组用、村监督、镇代管”的村组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组财务管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做出了有益探索。出台了《榆阳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9种情形,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为维护群众利益、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