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后,我区经过认真调研分析乡镇“零查处”的原因,主要为乡镇纪委还存在“不想、不敢、不能”的问题。“不想”,就是有“老好人”的思想,特别是乡镇纪委干部与村组党员相互熟悉,部分违纪党员又是原任、现任村干部,乡镇纪委书记不愿得罪人;“不敢”就是“怕”字当头,考虑到和乡镇领导干部以及社会上其它方方面面的关系,不敢碰硬,缺乏责任担当;“不能”就是能力素质不适应,特别是今年乡镇换届后,大多乡镇纪委干部都是新手,不能主动发力,有等靠思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打出一套“大排查、大约谈、大帮带”的“组合拳”,让乡镇党委、纪委真正把责任担当起来,打赢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翻身仗”。
“大排查”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一是明确任务,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我区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年初下发的《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度落实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各乡镇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具体数量上要占到乡镇案件指导性任务的40%以上,倒逼乡镇、街道对辖区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排查,严格实行单独造册、台账管理,定期梳理、分类处置,挂牌督办、责任到人。二是重点突出,抓住重点领域。惠农政策落实不公、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村集体资金私存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管理使用中的违规问题是侵群众利益易发多发领域,区乡两级针对这些重点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共排查出以上问题线索62件。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做好与公检、法、国土、审计等职能部门案件线索的清理与移送,今年,累计相互移送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83件87人。
“大约谈”是消灭“零查处”乡镇的主要举措。一是及时召开约谈会议。按照市纪委要求,8月9日,我区对20个“零查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对全区1至7月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时限。二是成立督查工作队。约谈后,由区纪委包抓领导、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组成督查工作队,采取“一周一报告,一周一督查”的方式,有力推动乡镇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纪律审查。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约谈会上决定,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8月底前还是“零查处”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责任追究。约谈后一个月内全面消除了“零查处”乡镇。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34件179人,查处数量居全市第一。
“大帮带”是提升纪检查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纪律审查水平。乡镇换届结束后,对全区纪检监督干部进行了及时培训,邀请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区委党校讲师就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纪律审查等内容进行讲授,由区纪委各科室主任就今年重点工作、相关业务知知进行专题辅导;印发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纪律审查模拟案卷》等适用手册。采取闭卷考试对学习实际成果进行检验。二是建立“督办+指导”的模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今年,建立纪委领导包抓乡镇工作机制,对包抓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区工作大督查之中,其中落实“两个责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是督查的重要内容。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的督查方式,有利于乡镇工作落实。督查中采取“督办+指导”的方式,帮助乡镇纪委解决在纪律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实际效果明显提升。三是实行全员办案、协作办案,成效突显。年初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中,对区纪委各室部,下达了纪律审查指导数,严格考核,将乡镇纪委与派驻纪检组办案力量整合起来,突出共同办案的成效。截至目前,办案协作区立案查处7件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