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乡镇党委的基本政治要求。孟家湾乡党委从“四个注重”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即注重两个责任落实,注重执纪问责,注重案件查办,注重教育引导。
一是注重“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年初乡党委给各村党支部、企事业单位下发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同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表。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明确了领导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并按照“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责任,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措施,给每位领导干部都带上了紧箍咒,并按照任务明确,目标具体,责任清楚,措施得力,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二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突出主业主责,让乡纪委书记专起来,不在兼职其他工作,同时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乡纪委和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执纪问责,全年党委安排反腐倡廉工作8次,党委书记部署反腐工作12次,乡纪委召开协调会8次,每个支部专门安排反腐倡廉工作均在6次以上。
二是注重执纪问责。乡纪委聚集主业,担当主责,深化监督职能,全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加强对重大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了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灶制度等,从源头上预防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至目前,没有一个班子成员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监督。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力度,严格实行村组账乡代管,加大审计力度,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要求村级开支必须要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审核,确保了农村“三资”的公开、透明和管理有序,有效从源头上预防了农村“三资”违纪案件的发生。三是深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管。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实行了干部岗位去向牌、民情日记、办理村务公开报。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乡、村干部坐班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其他重点工作随时督查检查,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委最根本、最基础的职责,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一是严格追究问责。乡纪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的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健全办案机制。将案件线索及查办情况向乡党委及区纪委同时报告,请求乡党委及区纪委的帮助和指导。同时规范办案程序,对每一起案件,我们都按照程序要求,认真查办,注意有关证据的关联性及有效性,在案件定性上注意与区纪委有关科室联系,取得相关意见,保证案件查办的质量,确保案件查处到位,追究到位。截止目前,乡纪委共立案案件6起,办理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还有1起案件的线索正在整理。切实做到了将主业做好、主职落实,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四是注重教育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二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村主要干部,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采取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抓好典型事迹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