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于4月中旬启动第一轮巡察,将区教育局、交通局、统计局、民政局等10个事权相对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单位列为首批被巡察单位。截至目前,巡察组共发现问题线索35件,立案14件,结案13件,党政纪处分12人。巡察工作真正起到了发现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
精心组织,严谨有序推进。坚持“开门搞巡察”,第一轮10个被巡查单位确定后,巡察办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榆阳报》、“榆阳清风”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及时发布巡察公告;在区委、区政府门前及公共场所设置举报箱,并公布了巡察举报电话;通过榆阳区纪委网站“巡察专栏”和《巡察简报》及时发布巡察动态,有效提高巡察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第一轮组建了5个巡察组,组长由区纪委派驻五大系统纪检组组长担任,组员为各派驻纪检组干部,原则上打破原派驻监督范围,实行交叉巡察,避免人头熟、监督难等问题。巡察工作动员会后,5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干部群众谈话、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聚焦中心,明确工作定位。榆阳区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对县区巡察工作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榆阳实际,研究制定了《榆阳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突出巡察的政治性,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方式及巡察工作重点。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信访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在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抓大不放小”,既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三资”管理、“三重一大”和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不忽视干部职工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以及“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形成震慑。
强化责任,体现巡察成效。巡察工作动员会后,对5名巡察组长和20名巡察干部进行了巡察业务专题培训,要求巡察组长、巡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尊崇党章、敬畏党纪,严格依照党内法规办事,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在为期30天的巡察期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听取汇报,指导推动巡察工作开展。5个巡察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与干部群众谈话216人次,调阅有关资料4700余份,发现六个方面124个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边巡边改事项57个。
狠抓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加强跟踪督办,促进巡察成果最大化。巡察组对发现的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工作作风“慵懒散”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出“三签四报一承诺”制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签收《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清单》,定期报告“一意见两清单”整改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在整改报告中亲自手写承诺内容,保证报告的真实性,确保夯实巡察整改责任。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整改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