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纪委严格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截至目前,对拟提拔任用人员廉政审查124人(次)、拟评先评优(含年度考核)的151个单位(次)和125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
严把审查数据库建立关。区纪委把准备工作想在前做在前,集中开展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查询数据库,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并实时更新数据库数据,做到数据新、情况明、底子清。
严把审查程序关。在收到区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函后,迅速启动审查工作流程,经分管领导同意,案件监督管理室等室部协调联动,分头实施,完成意见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回复区委组织部。通过层层把关、层层签字背书,压实了工作责任。
严把廉政审查关。在审查内容上,主要审查是否受过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明确处分期;是否受过组织处理,明确影响期;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明确是否存在不宜提拔使用的问题。在审查方式上,首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基层纪(工)委、派驻机构提出初审意见;然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逐人、逐年、逐项审查,通过层层把关,有效杜绝了审核遗漏问题发生。
严把审查意见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审查意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查到的问题不回避、不取舍、不遮掩、不护短、不包庇。
严把审查保密、责任追究关。明确专人负责廉政审查、意见汇总、意见回复等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把审查情况严格限定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范围内,严禁泄露人选情况和审查情况,有效杜绝了廉政意见审查环节跑风漏气问题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