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逐步实现预防“吃空饷”等问题规范化、常态化,榆阳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严格清理“吃空饷”问题,并将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严格界定情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导致各类财政供养人员违规违纪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具体包括十类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未经组织选派离岗上学或借调借用,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单位未辞退、解聘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长期请病事假不上班人员,未按规定扣发工资、津贴补贴的;到龄不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自动离岗、离职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仍按在职人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失踪仍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开除公职、未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在历次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中,对存在上述情形,未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未按相关规定不该占编的仍然占编没有核减编制,应该免职或降职的没有免职或降职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严格清理纠正。清理纠正工作分三个环节进行。自查申报环节。10月18日至10月25日,各部门单位对照界定“吃空饷”情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报送,申报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集中检查环节。10月26日至11月3日,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区纪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将分别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群众举报。清理纠正环节。11月6日至11月30日,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区财政,编办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局要核减相应的经费预算。对“吃空饷”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建立长效机制。本次清理工作要求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资管理、社保缴费、财政预算等工作的互联信息平台,形成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动态监管的基础管理信息库。区纪委全过程监督清退处理工作,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定期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对不按规定进行清理纠正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