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阳区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办理的各类党纪政纪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今年以来党政纪处分决定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任用晋升情况,涉案款物的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执行到位情况,涉及双开的区管干部的下财下编情况,留党察看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情况及其他有关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情况。
检查共分两个阶段,分别为自查自纠阶段和抽查督办阶段。其中,自查自纠阶段由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报《榆阳区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表》,对发现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迅速纠正,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抽查督促阶段,由区纪委监察局综合分析研判各相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并成立检查组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党政纪处分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承担起党政纪处分决定具体执行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件件清,年年清”。对在自查自纠中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不及时整改、纠正的,依情节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