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案件审理依纪依法突显“三个效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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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榆阳区纪委监委立足提升案件质量,对我区案件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对标案件审理职责,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审核“关口”,确保经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提升责任担当,维护政治效果。区纪委监委在审理工作中强调从政治画像看起,看被审查调查对象是否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政策方面搞变通打折扣;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外在表现运用在六大纪律的定性处理中,深刻剖析违纪人员思想动机,分析典型案情,高度警惕并辨别违反政治纪律的表现形式与特征,以此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提升法制意识,增强纪法效果。区纪委监委为提升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践行监察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进行监督、调查、处置,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通过组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法定权限,让“纪律之笼”和“法律之笼”无缝对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提升教育意识,凸显社会效果。区纪委监委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更加注重谈话技巧,通过谈话推心置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让被审查调查人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纪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不断去感化对方,帮助他们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触及心灵、唤醒初心;并将容错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充分运用到监督执纪工作中,并通过多种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宣布,让更多的干部敢想敢干,无顾虑,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