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榆阳区纪委监委创新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榆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四个一”制度》,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案件质量。
一案一反馈。审理室受理案件后,由主审人员就案件办理情况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定性量纪是否准确、法定程序是否欠缺等问题出具初审意见。然后通过不同层级的领导干部和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进行反复沟通、评查比较和案情剖析,再将意见建议送达案件承办部门,由案件承办部门就存在问题进行补正完善,案件承办部门根据反馈问题的具体情况作出整改情况说明,对整改问题、未整改问题、部分整改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
一月一剖析。即每月底对当月查结案件进行分析。特别要将典型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专项整治等案件作为重点,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根源,梳理案发成因及过程,以案件暴露岀的共性问题为切入点,准确把握当前违纪行为易发高发的领域和环节。针对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开展调研,全面掌握梳理该类案件表现形式、发展趋势,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由审查调查室撰写案例剖析文章,做好案后总结工作。
一季一建议。即每一季度末审理室对本季度的案件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审理室对每一季度的案件进行大梳理,根据审查调查组在本季度办理案件存在问题的典型性和频发度,分类整理,建成“常见问题库”。向审查调查组发出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建议书,各审查调查组根据建议书,对自身存在问题开展查漏补缺。
一年一评查。即对年度本委查办案件进行评查。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随机抽取案卷,严格按照《榆阳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审查卷、审理卷的证据材料、审批手续、办案时限、文书格式等逐一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及时公布,并组织案件承办部门进行交流研讨对个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并反馈,要求案件承办部门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根据评查分类别建成“常用案例库”,将优质审查调查案卷和审理案卷归入案例库,以便审查调查人员与审理人员查询学习,有效推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