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特约监察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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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近日,根据《榆林市榆阳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榆区监发〔2020〕1号),榆阳区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特约监察员若干名。

何为特约监察员?

特约监察员是榆阳区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

特约监察员主要从主要从全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科级老干部,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特约监察员的任职条件?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所在)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具备履职行为能力。

特约监察员的任期?

特约监察员在区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产生后换届,每届任期与本届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受聘期满自然解聘。

特约监察员的工作职责?

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区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区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既要强化自我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特约监察员,作为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力量,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特约监察员制度的建立,是对“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这一理念的生动诠释,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鲜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