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住建局:规范管理提升服务 做和谐小区守护者

来源:榆阳区纪委监委      作者:苏妮 李强 樊步泉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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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区住建局把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激励争先创优等方式,不断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网格化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工作职责,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的部门协作机制和纵向到底的领导体制。同时,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网格,设立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室、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和4个督查队,实行划片包抓、责任到人,确保物业服务有人指导、服务质量有人督查、矛盾纠纷有人调解。公布网格监督人员信息,定期收集业主意见,及时反馈物业企业,实现对物业服务质量的“零距离”监督。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构建“明白消费”的物业市场环境。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准入监管,规范招投标备案,累计完成前期物业招投标(协议)备案50个,指导住宅小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12个,杜绝了信用等级低、服务差的企业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严格落实“一费制”收费行为,促进“质价相当”的物业服务买卖关系的建立。印发《关于规范全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规定“一牌两箱四栏”公开形式和内容要求,分批召开推进会9次,实现了所有物业小区服务信息公开,促进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度。2022年,区住建局会同各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成立了评价小组,对2021年底前录入“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平台”的108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评出优秀企业(A级)13家,良好企业(B级)23家,一般企业(C级)28家,较差企业(D级)39家。根据评价结果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分类管理,对信誉等级高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并在招投标、评优树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信誉等级低的企业在招投标、评优树模、政策支持等方面采取限制性措施,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开展质量考核,全面衡量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根据《榆阳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从2022年5月16日开始,区住建局会同区发改和科技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榆阳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深入住宅小区从物业服务基本要素、业主满意度、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对辖区内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适当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服务、引领市场良性发展。

五是常态化整治,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根据《榆阳区提升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2022年,区住建局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垄断、收费等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标整改,确保问题化解到位。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安全工作集中提醒约谈会,每周自查、按月建立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成为常态化工作。联合区发改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榆阳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了物业服务、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消防安全、电瓶车违规充电、高空坠物等集中专项整治,共计7次,发现问题575条,已整改327条。

六是共同缔造,促进物业服务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街道、社区积极探索,从推进业委会建设入手,努力实现社区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双赢”。截至目前,全区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有116个,占总数的18.6%,较去年同期增长8.2%,业主自治作用逐步显现。同时,各街道、社区结合创文工作积极开展评优树模,例如,驼峰办桃园社区积极开展了“栓正小区”暨“美好家园”评选活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党员代表、居民组长等20多人,对辖区内7个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治理、绿化管理、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进行评价,评选出3个“栓正小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有效激发了物业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业主自律意识。(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