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榆阳区纪委监委组织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对涉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和专项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省委、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纪检、巡察、审计部门要把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职能,利剑出鞘,坚决斩断伸入“水”中的“黑手”。
会议强调,区纪委监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组织推进,对站位不高、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或追责问责。同时,要采取“室组”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发动群众参与,全面排查涉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区委巡察办要把专项治理与正在进行的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常规巡察结合起来,围绕专项治理七个方面重点任务,聚焦水利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水费收缴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精准发现问题。区审计局要围绕专项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区涉水部门、单位和企业扎实开展专项审计。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理念,主动出击、深挖细查,确保发现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会议要求,纪检、巡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思路要融合、信息要互通、工作要互补,拧成一股绳。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按照工作流程,及时报告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巡察和审计结束后,巡察报告、审计报告及时反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治理期间定期会商制度,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校准纠偏,统筹联动、优势互补、贯通融合,发挥“1+1+1>3”叠加监督效应,以实际工作成效向区委、向全区老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