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委“三个突出”创新工作考核方式,切实发挥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

来源: 榆阳区纪委监委      作者:孙颖 常婷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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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作风建设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当前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更好地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榆阳区纪委监委“三个突出”,创新工作考核方式,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突出考核内容的指向性。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突出考核内容的风向标作用。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重点考核落实“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其中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案件查办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分值设置占比较高;派驻机构重点考核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擦亮监督“探头”,突出政治监督,盯紧“关键少数”,把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作为首要任务,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其中监督工作分值占比40%,比以往提高5%;委机关各部门(区委巡察办)重点考核履行职责职能,聚焦中心任务,执行区纪委监委决定决议等情况,其中个性任务分值占比60%,充分突出了对个性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导向性。

突出结果评定的科学性。考核实行百分制,在以往的基础上予以创新,其中乡镇(街道)、委机关各部门(区委巡察办)考核中,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个别谈话、督查检查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各乡镇(街道)、委机关各部门(区委巡察办)整体工作进行评议打分,分值为15%,委机关各部门通过对日常工作报送情况、完成情况等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对照考核指标进行实地考核,考核评分为85%;对各派驻机构的考核,今年制定了《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评议工作方案》,成立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重点围绕“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述职,述职评议考核占15%,委领导班子评分占15%,委机关各有关室(部)评分占70%。区纪委监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值汇总后,根据评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同时还设置了加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情况,权责清晰、简单易懂、操作性强。

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成效。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激励奖惩相结合。对考核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或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规违纪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均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考核结果在区纪委监委内部通报,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作为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予以表彰;被考核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区纪委监委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