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推行委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来源: 市纪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2014-0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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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榆林市纪委监察局为了增强委局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促进干部“接地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进一步巩固委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访五促”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制订出台了《委局机关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到信访室接访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一是委局领导和其他正县级领导实行轮流带班接访,每月安排一人,遇到疑难或集体来访的,亲自接访;二是其他县级干部每年接访至少3天;三是科级以下干部每月安排一人到信访室接访,其中新调入的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先安排;四是参加接访的干部在信访室工作期间一律不再参与原单位工作,不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规定》要求参加信访工作的科级以下干部要撰写工作总结,信访室负责对其表现作出书面鉴定,一并送干部室存档;干部室注意了解参加接访干部相关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接访办法从5月开始实行,并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察局也根据实际推行这一制度,实现联系和服务群众“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