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神木县虽然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队列中处于领先地位,但客观地讲,新形势下,滋生腐败的空间和漏洞依然存在,部分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不强,个别单位不正之风依然突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党委必须负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要求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一是县委坚决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县委要自觉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纳入县委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当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既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也要按照责任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三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解决好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和整体合力,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的党委班子将严格追责。四是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重点任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主办责任,会同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对重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各协办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协办单位职责,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工作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以旗帜鲜明的态度支持执纪监督
县委要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选好用好干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也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仗剑执纪,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创造良好环境。一是从严抓好思想教育。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教育,补足党员干部的思想之“课”、精神之“钙”,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真与假、是与非的关系,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讲规矩、守纪律、做表率,示范带动,以上率下。二是从严落实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公务接待管理等规定,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违规消费,严禁用公权谋取私利、捞取好处,确保公款公用,一分一厘都不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私用。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在健全权力制约机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打造制度“笼子”,确保廉洁履职。三是从严抓好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专项治理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干部参与非法集资、侵犯群众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以零容忍的决心坚决惩治腐败
腐败是社会毒瘤,容忍一个腐败分子,就会有更多的人心存侥幸而不是心存敬畏,因此,作为执政党,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决心坚决惩治腐败。一是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姑息养奸,要早提醒、早纠正,及时拽拽袖子、咬咬耳朵,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小案拖成大案。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让党员干部时刻心存敬畏、警钟长鸣,始终自重自爱、自警自醒。二是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最有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严查严办出重拳,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三是强化公开,公布权力清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推进向全社会公布政府及各部门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诚信神木”建设,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各领域公务事项公开以及“三公”经费公开,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以反腐败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