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盈:深刻领会依法治国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来源: 市纪委      作者: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凯盈     发布时间:2014-1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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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专门部署。四中全会刚刚闭幕,中央纪委即召开四次全会,王岐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推进依法治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一是依法治国重在治“官”。王岐山指出,“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一重要论述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普通公民可以“法无禁止皆可为”,党员领导干部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同时,还必须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对握有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强有力的纪律约束,推进职权法定化,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等问题要坚决问责。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王岐山指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这一重要论述说明,推进改革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国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我们想问题、看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遵循。要在法治的框架下,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要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抓紧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和“三转”要求,聚焦主业,攥紧拳头,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三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王岐山指出,“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些重要论述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必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法律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党纪严于国法。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要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不敢腐”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是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王岐山指出,“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指明了方向,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尽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要把党规党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一把尺子,衡量对与错、厘清是与非,不管谁以身试法都要坚决纠正和查处,使干部不能腐。

五是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王岐山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13亿人,不可能仅仅靠法律来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领导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说明,法律和道德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推进依法执政的同时,必须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领导干部,要以法律的刚性约束和道德的无声教化,“双轮驱动”,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引导党员干部崇德重礼、遵纪守法,践行核心价值观,发自内心不想腐。

六是从严治党不是“一阵子”。王岐山指出,“越是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越需要保持政治定力。有定力就不是‘一阵子’,也不能时紧时松,必须踏石留印,迈着不变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一重要论述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相互呼应,再次表明,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我们要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推行“两个责任”分类硬考核,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一直传导到最基层,使“从严”和“持久”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常态。

七是要政治纪律领先。王岐山指出,“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能视之为儿戏。自由主义是产生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土壤,严明政治纪律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这些重要论述为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八是持之以恒抓作风。王岐山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这一重要论述明确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重点查处八项规定出台后和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九是横下一条心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王岐山指出,“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这一重要论述又一次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遏制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深化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加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力度,让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时时受警醒、知敬畏、不敢腐。

十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王岐山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强化自身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些重要论述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要按照市纪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全市党政机关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全市公务员表率”的要求,用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党委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