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全市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全面启动。测评现场,各有关单位、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ICD语音外呼系统,从行政相对人和公共服务对象信息库中随机抽取对象进行寻呼访问。

此次测评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协助完成。测评对象分为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以及医院、学校四个序列85个部门(单位)。测评内容主要涉及政风行风建设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政府部门主要测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测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测评工作采取“社会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全市性“社会测评”主要由行政相对人和公共服务对象对各部门、各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进行评价。“综合考评”主要由各级政府纠风办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纠风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并实行量化奖、扣分制。县(区)自行组织区域测评,主要测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此外,本次测评还可以采用召开座谈会、现场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良好、一般”等次根据测评得分确定,“较差”等次根据测评得分和社会影响因素综合确定。此次测评结果为“优秀”等次单位被评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测评结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的部门(单位)应对其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训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定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理。另外,在测评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据实反馈给被测评部门(单位),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据悉,为了搞好民主测评,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首页开设了“2014年政风行风网上测评”专栏。网民可以通过网站对各部门、各单位政风行风进行民主测评,极大地体现了测评的群众性、科学性、普遍性和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