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五个体系”查办案件工作纪实

来源: 新浪榆林      发布时间:2014-11-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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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纪严尺惩腐败构和谐

——市纪委“五个体系”查办案件工作纪实

市房产交易所所长思亮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铺张浪费举办活动问题,市纪委给予思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10月30日的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市纪委通报了16起这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1384件,同比增长55.7%;立案1006件,同比增长32.9%;结案924件,同比增长27.1%;党政纪处分1027人,同比增长20.8%;移送司法机关40人,对17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公开曝光。

今年以来,榆林市纪委按照“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思路,强化办案措施,完善查办案件工作“五个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效。

畅通渠道拓宽查办案件线索来源体系

1至10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40件同比增长65.3%

受理渠道畅通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信访受理工作的前提。在充分发挥网上举报平台作用的同时,市纪委门户网设立“书记信箱”和“局长信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我市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开通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实行委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轮流带班接访、其他科级干部到信访室值班接访,“零距离”服务群众。今年1至10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40件,同比增长65.3%,其中网上举报229件。“书记信箱”和“局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举报190件。

“我市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媒体等多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由信访室登记、汇总、分流处置。”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为实现线索集中管理,市纪委以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线索集中管理工作,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分为一般问题线索和重要问题线索。其中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由信访备案登记交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谈话函询、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置,报委局主要领导阅处,由案管室进行分流督办。

据介绍,通过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报送制度,有效解决了案源缺失、信息分散、线索遗漏等问题。

深化“三转”形成服务查办案件保障体系

全市10县(区)纪委建设标准化谈话室

围绕“三转”,市纪委通过协调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安全办案、谈话室建设等工作,对内部科室进行整合,在人员不减、编制不增的基础上增设案件检查室2个,各县区纪委增设案件检查室1个,充实查办案件力量。

为增强办案整体合力,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市纪委调整办案人才资源库入库人员,将检察、审计、公安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县区纪委办案骨干纳入“办案人才资源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还建设了面积逾1000平方米的固定办案场所,谈话室墙面进行软包处理,安装录音录像设备,谈话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监控,确保办案安全。

目前,全市10个县区纪委建设了标准化谈话室,并组建固定“两规”陪护人员队伍。

完善制度促进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体系

通报约谈分析研判发挥考评制度风向标作用

今年7月份,市纪委对查办案件后进县区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和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进行工作约谈,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8、9月份,3县区查办案件工作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像这样,市纪委实行通报约谈制度,通过逐月通报全市查办案件情况,分析办案形势和特点,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建议加以整改。

为发挥考评制度风向标作用,市纪委进一步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变年度考评为半年和年终两次考评。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数作为考评调节系数的基础上,增加县区纪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对象数比例,作为县区纪委查办案件考评第二调节系数,使县区间因人口多少而存在的差异相对平衡,还提高处分科级干部考评分值,充分发挥考评机制风向标作用。今年对查办案件单独考评,考评名次靠后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通过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市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专题分析研究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不断上台阶。

深化改革构建查办案件监督管理体系

实现试点工作“全覆盖”

从5月份开始,市纪委有序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在6个试点单位边试验、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并要求非试点县区和市直部门不等不靠、提前跟进,为全面铺开试点工作打基础。7月份,我市12个县区和51个市直部门全部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工作“全覆盖”。

为强化上下工作监督,市纪委要求各县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目的是杜绝重要问题线索瞒报、漏报、迟报、不报、选择性上报、重问题轻报告、大问题小报告,以及压案不查、查而不结和处分畸轻畸重等问题。截至目前,12个县区纪委和51个市直部门纪检组向市纪委上报问题线索267件,案件查办情况报告43件,市纪委对10个问题线索提出不同处置意见,对1个案件查办报告提出改变处分意见。

市纪委创新实行“红黄”预警督办机制,注重内部同级监督,缩短办案周期。对即将到核实(办案)期限的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向案件承办室送达黄色《提醒通知书》,提醒其承办的案件到规定时限,如需延长办案期限,案件承办室要及时填写《延长核实(办案)期限审批表》备案;对超期未结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向承办室送达红色《督办通知书》,督促其尽快查结并向委局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该制度实施后,已对13件超出初核规定时限、3件超出规定时限的案件送达红色《督办通知书》或黄色《提醒通知书》。

完善机制落实查办案件协同配合体系

司法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38件

市纪委通过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重大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做到快查、快结、快送,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办案安全风险,并注重从审计报告中发现案件线索,对筛选出的案件线索进行规范处置和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立案查处1件,司法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38件。为完善线索移送落实机制,全市建立案件线索月报告、反腐败协调工作季通报等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