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召开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工作会议

来源: 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作者:李自强 杨 昕     发布时间:2014-12-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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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召开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工作会议,对全市加强基层办案工作、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凯盈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关于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通知》精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春生对全市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工作进行了情况通报和安排部署,对贯彻落实省纪委《通知》精神提出三个方面具体要求,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要抓住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巨腐”问题;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办案责任。

张凯盈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协助党委(党组)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线索分析和排查,对上级转办和交办、署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按时上报处置和调查处理结果;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办案责任,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市、县(区)纪委实行常委包县(乡)制度,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强化联合办案,必要时实行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年底前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一批“小官巨腐”问题,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情况进行专项上报;市直部门也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省、市纪委《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牵头部门负总责,实行“谁牵头、谁负责”制度,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对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情况要向市纪委写出专题报告。